皮肤湿疹的症状及危害
发布时间:2013-03-16 14:38 已有164人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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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肤湿疹类皮肤病常见局部或全身出现红斑、丘疹、水疱、糜烂、渗出或粗糙肥厚脱悄,伴瘙痒难忍,易于反复发作。除有明确外因引起之外、皮炎湿疹类皮肤病一般为由复杂因外因所致变态反应性疾病,多和湿热相关,尤其是反复难愈的脂溢皮炎、阴部或下肢湿疹等。》》点击咨询医生我的湿疹类型
以下是皮肤湿疹的临床表现:
湿疹临床症状变化多端,根据发病过程中的皮损表现不同,分为急性、亚急性和慢性三种类型。急性湿疹的损害多形性,初期为红斑,自觉灼热、瘙痒。继之在红斑上出现散在或密集的丘疹或小水疱,搔抓或摩擦之后,搔破而形成糜烂、渗液面。日久或治疗后急性炎症减轻、皮损干燥、结痂、鳞屑,而进入亚急性期。慢性湿疹是由急性、亚急性反复发作不愈演变而来,或是开始时即呈现慢性炎症,常以局限于某一相同部位经久不愈为特点,表现为皮肤逐渐增厚,皮纹加深、浸润,色素沉着等。主要自觉症状是剧烈瘙痒。》》点击咨询医生我的湿疹原因
以下是皮肤湿疹产生的原因:
湿疹的病因及发病机制相当复杂,涉及体内、外多种因素。是发生在皮肤的一种迟发型变态反应。本病常发生于具有过敏素质的个体。凡有此素质的人,对体内外各种致敏物质,如食物中蛋白质,尤其是鱼、虾、蛋类及牛乳,还有化学物品、植物、动物皮革及羽毛、肠道中寄生虫,感染灶等的作用较正常人容易发生过敏反应。有的甚至连日光、风热、寒冷等物理刺激皆可诱发湿疹。此外,湿疹的发生,有时还可能与神经功能障碍、内分泌失调、消化不良、肠道疾病、新陈代谢异常等有一定的关系,总而言之,湿疹的发病是诸种因素相互作用所致。临床上也可见到,坚持锻炼身体或环境的改变,使湿疹病损减轻或自然消退。其易复发原因与患者敏感性增高及致敏物质的多源性密切相关。
下面我们来看看皮肤湿毒的危害有哪些:
1、危害皮肤,引起皮肤过敏、瘙痒、色斑、痤疮、湿疹、皮肤干涩、精糙、晦暗无光等。
2、危害内分泌系统,炎、妇科疾病、心律不齐、胃肠功能下降引起肥胖症、痤疮、黄褐斑、痛经、月经失调、情绪失常等。
3、危害到脏腑功能,引起肾等。
4、危害到淋巴系统,淋巴液循环不畅、毒素堆积、胸部腺体堵塞、皮肤暗淡无光等。
5、危害免疫系统,易反复感冒、发热、导致免疫性和过敏性疾病,如哮喘、皮肤过敏、自体免疫功能失调等。
北京仁德医院医生提醒:湿毒使人瘙痒难耐,剧烈瘙痒让患者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,长期湿毒没有有效治疗还可能引起色素沉着。患者出现湿毒症状时应及时就医,切勿自行乱用药物,以免病情加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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