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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毒的分类分期有哪些 梅毒患者要注意哪些事项

发布时间:2023-07-14 09:38 已有89人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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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晚期梅毒的损害不仅限于皮肤粘膜,并可侵犯任何内脏器官或组织,破坏性大,病程长,可危及生命,血清反应多为阳性,但传染性小。晚期皮肤粘膜梅毒分为结节型梅毒疹和梅毒瘤两种,多发于头部、前臂、肩胛等处;后者称树胶样肿,结节大如胡桃,数量少,形圆,高出皮肤,中心逐渐软化破溃,形成圆形或多环形有凿缘的溃疡,有稠厚的树胶样分泌物。好发于头皮、前额及小腿等处,上腭及鼻部树胶样肿可致硬腭、鼻中膈穿孔,形成鞍鼻等。那么,梅毒的分类分期有哪些?梅毒患者要注意哪些事项?

  梅毒的分类分期有哪些?

  1,先天梅毒(胎传梅毒)

  早期:出生后2年以内的梅毒。皮疹、扁平湿疣、梅毒性鼻炎、骨软骨炎,等。

  晚期:出生后2年以上。皮肤结节性梅毒疹、树胶肿,胡氏三征,鞍鼻、口周放射性瘢痕、马刀胫,等。

  潜伏:早期潜伏梅毒:出生后2年以内无症状的梅毒。

  晚期潜伏梅毒:出生后2年以上无症状的梅毒。

  2,后天梅毒(获得性梅毒)

  一期:硬下疳。

  二期:感染后2年以内的梅毒。皮肤梅毒疹、扁平湿疣,等。

  三期:感染后2年以上。三期皮肤粘膜骨关节梅毒、神经梅毒、心血管梅毒,等。

  潜伏:早期潜伏梅毒:感染后2年以内无症状的梅毒。

  晚期潜伏梅毒:感染后2年以上无症状的梅毒。

  梅毒患者要注意哪些事项?

  梅毒的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、足量用药的原则。青霉素对梅毒螺旋体有杀灭作用,副作用又小,只要配合医师坚持治疗,就会收到减少并发症、治愈疾病、及早恢复健康的作用。治疗期间,其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,必要时接受治疗。治愈后要求定期复查,有复发征兆时,抗生素的用量要加大。

  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,此时需要卧床休息。患病期间注意营养,增强免疫力。患病期间不宜怀孕。如果患者发生妊娠,治疗要尽早开始。是否保留胎儿,应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。

  如何远离妊娠梅毒?

  妊娠梅毒不但能给孕妇健康带来影响,更能影响胎儿发育,导致流产、早产、死胎。即使妊娠能维持到分娩,所生婴儿患先天性梅毒的几率也很高。妊娠梅毒危害大。

  发生在妊娠期的梅毒叫妊娠梅毒,既可以是患者怀孕形成的,也可以是孕妇在妊娠期间感染所致。

  妊娠梅毒不但能给孕妇健康带来影响,更能影响胎儿发育,导致流产、早产、死胎。即使妊娠能维持到分娩,所生婴儿患先天性梅毒的几率也很高。有些胎儿虽然发育正常,但在通过产道时,仍有可能与生殖器病损接触而感染。有资料显示,未经治疗的早期妊娠梅毒妇女,胎儿的存活率仅为50%左右,大部分胎儿会成为先天性梅毒儿。

  梅毒的分类分期有哪些?梅毒患者要注意哪些事项?人体对梅毒的具有一定免疫力,但不完善。早期主要为体液免疫,晚期主要为细胞免疫。但由于人体对梅毒螺旋体的免疫力不完善,难以在短时期内将螺旋体有效消灭干净,致使复发和病程漫长成为梅毒的特征。